(一)事业单位人才的引进
1.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4日—5月13日
地点:各用人单位(参见《张家口市2017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中的报名地址)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张家口市2017年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3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2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3张;
⑤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1份;
⑥报名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
⑦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登录张家口党建网下载。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各岗位专业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人才办进行复审。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评审,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存市人才办。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报名人员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定向考察。根据评审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人才办与用人单位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
5.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研究。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
7.社会公示。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张家口日报》和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8.办理手续。引进的硕博人才由市直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纳入“百名硕博”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二)企业人才的引进
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纳入“百名硕博”计划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