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19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创新促学业 创业赢未来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家国情怀精神。
2.具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
3.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者应为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或创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注册成立公司的申报者须自主拥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科研成果;已成立公司的申报者须提供创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能证明创业企业营运状况的相关资料。
5.参评人选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入驻青蓝众创空间的成功创业典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申报(12月9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之星”申请表》(附件1)、《2019年河北工程大学“创业之星”申请表》(附件2,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部),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向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推荐优秀候选人,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为 1-2 人。
2.初评(12 月13日前)。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评选条件,从推荐的优秀候选人中初评遴选出20名候选人。
3.综合评审(12月20日前)。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入围的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答辩,依据答辩成绩评选出“创新之星”及“创业之星”各5名。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需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并依据评选条件,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请表,杜绝捏造事实、夸大事迹的现象,实事求是做好优秀候选人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于12月09日下午4:00前将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及《2019 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申请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zhuyuliang@hebeu.edu.cn,纸质版(一式五份)交42号楼411室。
3.正式候选人终审答辩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梅杰 朱余良
咨询电话:3967752
附件 1:《2019 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之星”申请表》
附件 2:《2019 年河北工程大学“创业之星”申请表》
附件 3:《2019 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申请汇总表》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9 年 12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