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开展校级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计划对我校第一批校级众创空间开展考核工作,并组织第二批校级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
一、第一批校级众创空间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依据
按照《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进行考核。
(二)考核流程
1.各校级众创空间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将打分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于12月25日前提交到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考核的空间,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继续给予资金奖励。
二、第二批校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流程
1.各学院依据建设标准自愿申报,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翔实。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一式五份,须于12月25日前报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42号楼4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zhuyuliang@hebeu.edu.cn。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3967752。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学院报送的申报表和总结材料进行审查。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委,适时分赴各申报学院进行实地调研。
4.组织专家评委合议后遴选确定为示范“众创空间”。
(二)表彰奖励
对遴选出的优秀众创空间,将授予“河北工程大学示范众创空间”荣誉称号,并根据验收评审结果及运营效果给予一定扶持。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