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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与创新创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无止境 创业践于行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三、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良好。

2.具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

3.提交的创新创业业绩材料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鲜明的新颖性,体现自身工作成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绿色通道条件(需符合如下1条):

1.参评人作为项目或团队负责人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含机器人、赛车项目)并获奖。

2.参评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具有对应的实物(模型),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有转化成果。

3.参评人作为创业团队负责人,注册的企业年流水大于30万元者。

4.参评人作为项目或团队负责人本年度获得科技资助10万以上者。

5.参评人作为项目或团队负责人本年度融资50万及以上。

6.经2名具有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需附推荐信,写明推荐理由。

四、评选程序

1.申报(11月6日前):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之星”申请表》(附件1)、《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业之星”申请表》(附件2,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向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推荐优秀候选人,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为1-3人,各学院(部)创新创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zhuyuliang@hebeu.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上交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42号楼408室。

满足绿色通道的参评人直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zhuyuliang@hebeu.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上交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42号楼408室。

2.初评(11月10日前)。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附件4《“创新/创业之星”评审计分标准》,从所有申报人中初评遴选出20名候选人。

3.综合评审(11月13日前)。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入围的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答辩,依据答辩成绩评选出“创新之星”及“创业之星”各5名。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需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并依据评选条件,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请表,杜绝捏造事实、夸大事迹的现象,实事求是做好优秀候选人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于11月05日下午4:00前将申请表、个人事迹总结(不少于1500字,需提供佐证材料)及《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申请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zhuyuliang@hebeu.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交42号楼411室。

3.正式候选人终审答辩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大学生学科竞赛形式进行,并依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记创新学分。

联系人:朱余良

咨询电话:3967752

附件1:《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之星”申请表》

附件2:《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业之星”申请表》

附件3:《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创业之星”申请汇总表》

附件4:《“创新/创业之星”评审标准》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