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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征集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冀科政〔2020〕32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征集工作,限额申报15项,每项资助2万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为在校学生,不包括在校研究生。

(二)项目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得晚于申报人毕业时间。

(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资助之列。

二、评审规则

院内评审和学校评审主要根据如下原则进行评审(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一)创新性:项目选题新颖,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专业特色和大工程文化,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

(二)科学性:项目理论依据和研究方法科学,团队专业互补,指导教师在相关领域的知识与实践经验丰富;

(三)实用性:项目具有明确的专业背景和应用背景,实用性强;

(四)可行性:项目保障措施严密,工作计划科学,前期工作基础扎实,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工作安排

(一)2021年1月9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按照申报限额(附件1)将申报书(附件2)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文本务必转成PDF格式)汇总后交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二)2021年1月9日-10日,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电话:3969757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