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创新学分申报时间:春季学期6月1日至6月30日(秋季学期12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各项需要使用创新学分的活动,均以此为准,不再单独开放申报。
2.在申报时间内学生需通过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自行完成创新学分的录入及提交工作,申报网址http://202.206.161.83:81/System/User/Login,使用说明见附件2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
3.创新创业课程在课程考核结束后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在系统中设置创新学分,不需要申报。
4.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默认登录密码,并核对系统中2020年及之前已申报学分数据是否有误(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不需核对),如有问题可进行修改,联系电话:3969757。
5.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7日。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