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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工程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现启动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鼓励学生紧密结合所学专业和兴趣进行选题,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旨在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与发明专利成果,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鼓励技术成果与市场化紧密结合,鼓励积极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大赛,旨在培育一批具有较好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成果推广项目。

选题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技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及创业实践项目;

二、项目申报流程

1.学院推荐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交所在学院,申报书中应当列明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作为项目评审及结题的重要依据。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限额(见附件3)择优推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

2.绿色通道申报(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审议,不占用学院指标):

⑴申报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⑵申报人作为创业团队负责人,已注册公司且与客户签订业务协议,合同额在5万元以上者。

⑶申报团队(学生)本年度获得科技资助2万以上,或指导教师科转项目已获科技资助10万以上者。

⑷申报人作为项目或团队负责人本年度获得投资5万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须在校级立项公示结束15天内登录“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填报(填报系统路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训练系统”)。未按规定填报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4.获批校级立项的项目,按照学院推荐及后期进展情况,经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申报限制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含历年未结题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仅限一项,含历年未结题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作为申报人申报项目。

2.指导教师同时指导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2020年未结题项目指导教师不得继续申报)。

3.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已获奖项目不得以原有成果进行申报。

4.无创业计划的项目不得申报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别;未注册公司或无注册计划的项目,不得申报创业实践类别。

5.申报人限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四年制以2至3年级学生为主,五年制以2至4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

四、经费资助

按项目级别予以资助。

五、申报材料要求

学院将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及盖章版(附件2,项目信息按推荐顺序排序)及项目申报书(一份,学院盖章)于2021年12月5日前报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42号楼411房间)。符合绿色通道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于12月5日前直接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