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前四位数字为2021,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二、结题项目材料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通过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结题报告需详实填写项目取得的成果、创新特色、实践意义、社会影响、经费使用情况等,并附结题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出版的著作、获奖证书、实物、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或照片,需严格按照管理系统中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信息填写。
三、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完成管理系统结题前各项工作。
2.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
3.指导教师审核结题报告。
4.学院管理员(学工办)审核结题报告。
5.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核结题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需时通知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2.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完整性,按时结题。凡提供虚假成果材料的,将撤销项目立项。
3.项目负责人有转专业转学院的,需注意及时联系转入学院进行信息更改,由转入学院负责结题。
4.结题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