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附件1),2022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创新学分项目录入时间:5月26日至6月25日,在此期间,可进行创新学分项目的填写及提交。
2.创新学分项目修改时间:5月26日至7月10日,在此期间可对审核退回项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仅限一次)。
3.在申报时间内学生需通过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自行完成创新学分的录入、提交等工作,申报系统登录入口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使用说明见附件2。
4.创新创业类线下课程在课程考核结束后(考核要求见附件3),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课程考核信息在系统中设置创新学分,不需个人申报。
5.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默认登录密码。
6.为减少学分项目退回或终止申报等情况的发生,需严格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申报创新学分,对于重复申报、未按类别申报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申报并进行通报。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