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优大学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在大学生就业中的主体作用,构建“学校统筹,校院联动,学院为主,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切实提升就业指导、就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要求和《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时间:2023年3月10日。
2、“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时间:2023年3月22日。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方式
各学院上报《XX学院2022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在佐证材料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确保材料充分真实。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见《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附表1)),对上报完成情况材料逐项审核并参照审核结果评选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三、“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式
1、评选序列
(1)专兼职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创业专项工作负责人。
(2)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教师。
2、基本条件
(1)专兼职就业创业工作人员
能够及时报送就业创业相关信息,认真核查就业材料和就业状况,就业数据及时更新,无虚假就业材料和虚假就业状况出现。
所在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就业质量高。
(2)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教师
讲授就业创业类相关课程或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教师。
全年无教学事故或受到过其他处分,无违规或被投诉情况。
2、评选条件
(1)所在学院或所带班级毕业去向落实率及就业质量高。
(2)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线上线下双选会及宣讲会,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3)积极搜集并分享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引进用人单位选拔录用我校毕业生。
(4)注重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调查和理论研究,能对毕业生开展个性化指导工作。
(5)能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工作责任心强。
(6)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等就业创业类培训课程,评教结果为优秀。
(7)讲授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等就业创业类课程参加教学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8)采取特色工作方法,培育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成效显著。
(9)积极开展就业和创新创业相关教学研究,申报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3、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采取学院推荐的办法进行,每个学院可以推荐“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2人,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请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附件2)。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最终评审。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请各学院于 2023年3月9日下午5:00前将《XX学院2022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及支撑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工程实训中心(42号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jy8579202@163.com。
3、请各学院于 2023年3月21日下午5:00前将《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河北工程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统计表》及支撑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工程实训中心(42号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jy8579202@163.com,“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将在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网站公示。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3967046
河北工程大学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