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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创新学分项目录入时间:6月9日至7月2日,在此期间,可进行创新学分项目的填写及提交。

2.学院审核及项目修改时间:6月9日至7月9日,在此期间学院可进行项目审核,审核退回项目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仅限一次)。

3.在申报时间内学生需通过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自行完成创新学分的录入、提交等工作,申报系统登录入口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使用说明见附件2。

4.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默认登录密码。

5.为减少学分项目退回或终止申报等情况的发生,需严格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附件3补充说明)申报创新学分,对于重复申报、未按类别申报、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申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校规严肃处理。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