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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学生创新学分申报提交时间为52914:0062517:00。(在此时间,学生必须完成首次申报,有被退回修改的也可以在此时间进行修改。)

2.学生创新学分被退回后提交修改申请的时间为:52914:00-7217:00。(在此时间,学生可以进行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提交时间截止到7217:00。

3.学院初次审核时间为52914:00-62717:00。在此时间,各学院需要完成全部项目的初次审核,学院对修改后申报项目二次审核时间截止到7417:00(请学院审核老师务必一定要在62717:00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初步审核,如果后期因为学院审核不及时影响项目申报,将不再延期开放系统。)

4.在申报时间内学生需通过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自行完成创新学分的录入、提交等工作,申报系统登录入口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使用说明见附件2

5.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默认登录密码。

6.学院可参考《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附件3补充说明),确定本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工作方案及标准,于67日前交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备案。

7.对于重复申报、未按类别申报、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申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校规严肃处理。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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