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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创新学分项目录入时间:1218:30121517:00,在此期间,可进行创新学分项目的填写及提交。

2.创新学分项目修改时间:122017:00122517:00,在此期间可对审核退回项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仅提交退回修改的项目)

3.各学院创新学分审核时间:1258:30122017:00,在此期间学院需完成所有申报项目的初次审核;122017:00123017:00,在此期间学院需完成退回项目二次提交材料的复审。

4.各学院需在202518日之前完成本学期创新学分公示工作,2025110日之前联系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创新学分归档。

5.在申报时间内学生需通过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自行完成创新学分的录入、提交等工作,申报系统登录入口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使用说明见附件2

6.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默认登录密码。

7.各学院可参考《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附件3补充说明),确定本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工作方案及标准,于128日前交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

8.对于重复申报、未按类别申报、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申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校规严肃处理。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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