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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众创空间考核及第三批校级众创空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开展校级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计划对我校校级众创空间开展考核工作,并组织第三批校级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

一、现有校级众创空间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依据

按照《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进行考核。

(二)考核流程

1.各校级众创空间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提交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须于1220日前报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42号楼4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shuangchuang@hebeu.edu.cn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料审查。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择时进行实地核实。

二、第三批校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安排

1.未设校级众创空间的学院,可积极申报,请于127日前提交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提交方式同上。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料审查。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择时进行实地核实。

三、表彰奖励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挡,对遴选出的优秀众创空间,将授予“河北工程大学示范众创空间”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扶持,不合格的校级众创空间限期整改(半年),并暂停入驻项目创新学分认定资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校级众创空间资格。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3967752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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