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开展校级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计划对我校校级众创空间开展考核工作,并组织第三批校级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
一、现有校级众创空间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依据
按照《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进行考核。
(二)考核流程
1.各校级众创空间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提交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须于12月20日前报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42号楼4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shuangchuang@hebeu.edu.cn。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料审查。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择时进行实地核实。
二、第三批校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安排
1.未设校级众创空间的学院,可积极申报,请于12月7日前提交河北工程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标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提交方式同上。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料审查。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择时进行实地核实。
三、表彰奖励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挡,对遴选出的优秀众创空间,将授予“河北工程大学示范众创空间”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扶持,不合格的校级众创空间限期整改(半年),并暂停入驻项目创新学分认定资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校级众创空间资格。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3967752。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11月30日